人生的最後期末考.jpg

最近開始讀了一些關於醫療照顧的書籍,

陳志金醫師的《ICU重症醫療現場》

到這本朱為民醫師的《人生的最後期末考》

 

ICU重症醫療現場.jpg

 

兩位醫師的專長不一樣,

陳志金醫師是重症醫療,

朱為民醫師是安寧醫療。

 

從陳志金醫師的《ICU重症醫療現場》,

稍微比較認識醫療現場醫護的困境。

我印象最深刻的部分是陳醫師提到

「面對無法救治的病患,我們應該要『救家屬』。」

因為病患走了,留下的傷痛和愧疚都在家屬身上。

 

書中提到一個顛覆我的觀念,

「急救簡單,決定不救才是困難的」。

因為家屬沒有共識,或是不敢不救,

最後,施以強制的急救,

壓胸、插管、氣切,

說難聽一點,就是讓病患不得好死。

這是我們期望親人被對待的方式嗎?

*

朱為民醫師的《人生的最後期末考》,

聽起來以為是安寧醫療,

但書中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法案—
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

當中提到「預立醫療決定」。

 

先釐清一下,

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和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

這兩個法令不一樣。

以下談的都是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

摘錄書中的三個問題,

讓大家一起來思考。

 

第一題

重病不能進食的時候,

你希望順其自然能吃就吃,

還是插鼻胃管維持影響,

還是只想要打點滴就好,

或是用胃造口的方式灌食。

 

第二題

如果有一天當生命走到盡頭,

你希望醫療人員依然對你施以插管、電擊、抗生素等維持生命,

還是讓我好好地走就好。

 

第三題

如果有一天身體不好了,

需要他人長期照顧,

你希望住在哪裡?

家裡、全日養護機構、半日養護機構。

 

如果以上這些問題你沒有想過,

自己也答不出來。

試問當你重病的時候,

你的親人如何幫你做這些決定。

 

如果你可以在自己意識清楚的時候,

為自己做決定,

就不會為難到子女和親友,

讓他們為了你的醫療決定撕破臉。

*

預立醫療決定

內容

1.必須書面白紙黑字寫下來,

2.並且指明特定臨床條件(共有5種),

3.希望接受或拒絕的治療。

 

程序

1.經過醫療機構提供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,

2.公證人公證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,

3.最後註記於全民健保卡憑證。

 

*

 

這兩本書不僅增進我對醫護的認識,

更是想要有些行動。

為自己做預立醫療決定,

不要在重病時為難配偶和孩子。

 

像這樣的決定,

這種事情別人不敢提,

總覺得好像觸霉頭。

如果你覺得這很重要,

那就自己提出來和家人討論。

 

如果想要了解更多,

歡迎閱讀朱為民醫師的

《人生的最後期末考》這本書。

 

「我們沒辦法決定自己怎麼來到這個世界,

但我們可以決定自己要怎麼離開這麼世界。」

 

身上可以不用一堆管子,

不用電擊到皮膚焦黑,

也不用CPR到肋骨斷掉,

就像出生一樣怎麼來,就怎麼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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